惠州学院校友进校拍摄婚纱照活动管理规定(试行)

2022年05月18日 03时10分57秒浏览次数:10设置

惠州学院校友进校拍摄婚纱活动管理规定(试行)

 

为加强校友进校拍摄婚纱照行为的规范和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秩序,保护校园环境、校内资源和各项设施,明确校内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,方便校友回校拍摄婚纱照办理各项手续,特制定本规定。

 

一、校友进校拍摄。婚纱照以不影响正常的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秩序为原则。拍摄时间段限定周末、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。其他时间段谢绝进校拍摄。

 

二、校友进校拍摄婚纱照,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校友办提出书面申请,出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等相关有效证件,并填写《惠州学院校友进校拍摄申请表》,填写校友基本信息、拍摄地点、拍摄时间、参与人数、联系方式、车辆要求等。

 

三、校友办与二级学院对校友婚纱照拍摄计划和内容进行审核。拍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不能违背公序良俗,不得拍摄涉及暴力和黄赌毒等影视内容。

 

四、校友进校拍摄婚纱,须经二级学院、校友办、保卫处审批同意。经批准后到保卫处办理校门出入通行证及相关报备手续。

 

五、经批准入校拍摄婚纱照的校友必须按协定时间进入指定地点拍摄,不得随意改变拍摄地点和拍摄时间。

 

六、经批准入校拍摄婚纱照的校友只限室外场景公共区域拍摄,拍摄过程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现场秩序的管理和监督。一般不允许在学生生活区教学实验楼室内场景拍摄。

 

七、进校拍摄的校友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和监督,在拍摄过程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,不得影响学校师生人身、财产安全。如发生任何安全问题,则由拍摄的校友负责,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 

八、拍摄的校友在拍摄过程中损坏我校设施、设备、绿化等应给予照价赔偿;产生的垃圾应主动及时清理。若违反学校相关规定,学校有关部门有权停止该校友单位或个人的拍摄活动。

 

九、相关拍摄作品展后如果对学校造成名誉损害及其它方面损失的,学校将依法追究拍摄申请人相关责任。

本规定由校友办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惠州学院校友办

2020年73

惠州学院校友进校拍摄婚纱照活动申请表.docx

返回原图
/